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27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6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保持外贸平稳增长

(一)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坚持稳定传统市场和拓展新兴市场两手抓,引导太阳能光伏、轨道交通、农机和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继续加大对东盟、东欧、南美、非洲、“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境外有影响的展会,提升我市外贸影响力。

(二)积极培育外贸增长点。积极扩大新兴产业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在“广交会”展位、境外参展、融资、品牌宣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大力鼓励引进龙头型和基地型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项目,并对外经贸发展特殊贡献企业进行重点服务和支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平台)建设,对平台通关、退税、金融、信保、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支持企业争创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境外商标注册,集中组织开展品牌整体宣传和推广,推进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外贸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加强出口基地培育建设。加大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培育和引导,推动更多优势产业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各级各类出口基地,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优势产业出口基地的培育,全市力争达到15家。

(五)帮助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进一步完善政府、商协会、企业应诉联动机制,引导企业开展进出口公平贸易。大力扶持检验检疫部门结合常州优势产业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研究,帮助企业攻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参加由市级及以上商务部门、进出口商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应诉活动给予重点资助。

二、大力度推进外贸结构调整

(六)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和营销机构。引导加工贸易从代加工逐步向委托设计、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方向发展,积极做好综保区保税物流的功能叠加,积极拓展区内研发、检测和维修业务,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提升综保区吸引力和竞争力。

(七)鼓励发展进口贸易。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进口。重点推动设备进口,在进口贴息、优惠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能源资源类原材料、工业原材料、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进口,开展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新型进口模式。加快培育建设3-5家省市级进口交易中心、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对进口交易平台给予重点监测、服务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