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二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第二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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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doc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科技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