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工作,请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及第四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要求,做到应挖尽挖、能报尽报,力争在2023年度申报中取得新突破。

一、申报标准

(一)创业企业类

1.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2)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

2.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二)创业团队类

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

二、相关要求

请各区市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往年有关工作经验做法,加强对创业企业的指导,全面梳理辖区内可申报人选,填写《2023年创业大赛拟申报人选信息表》于5月26日之前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

 

附件:2023年创业大赛拟申报人选信息表.xls

 

具体申报事项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烟台市科技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