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业设计和工业设计中心?

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含软硬件)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烟台市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在我市范围登记注册,经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具有优秀的创新性工业设计能力及规范性企业管理制度、能够起到较强引领作用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

二、《管理办法》的出台依据是什么?

为推动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参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申报烟台市工业设计中心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报烟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须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等,无涉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同一企业(集团)内,相同主营业务领域的分公司(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主营业务领域明显不同且是独立法人的可进行申报。其中,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烟台市独立法人注册满2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工业设计给企业带来明显的量质提升和竞争优势。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2.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基础设施、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3.具备经验丰富、架构合理的高素质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4.中心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截止申请日期)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或版权共计5项以上,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且至少2项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以企业独立法人注册满2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等能力。近两年内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占企业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3.拥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工业设计人才且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4.工业设计服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两年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服务制造企业5家以上;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如何申报认定?

烟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认定一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核及证明材料。企业通过遴选认定后,被授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培育和服务。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原则上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2年组织一次复核。复核条件和程序参照遴选认定条件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