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有历史、有文化、有品牌、有技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民族品牌的集中代表;博物馆是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了《山东老字号与博物馆融合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中华老字号是有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的企业品牌,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2022年1月,商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保护老字号历史网点”“保护老字号文化遗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起草《山东老字号与博物馆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播老字号优秀商业理念,推动老字号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充分发挥老字号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建设中国自主品牌的积极作用,讲好中国故事。

二、《方案》的思路

博物馆是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老字号有历史、有文化、有品牌、有技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民族品牌的集中代表。二者融合,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有力于借助博物馆这个载体,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播老字号优秀商业理念,另一方面,老字号的非遗技艺,能够有力促进文物保护和利用,让文物说话,让文化说话。

三、《方案》的特点

《方案》在出台之后,通过实施老字号博物馆升级、老字号与博物馆文旅商共建、老字号馆藏文物认定及定级、老字号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老字号博物馆集群建设等五大专项行动,推动老字号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结合这五方面内容,《方案》的特点表现如下:

一是开展老字号博物馆的现状调查。在全省范围开展老字号博物馆现状调研,启动全省范围老字号原址的普查工作,对老字号原址开展文物认定,指导其在原址原貌基础上开设老字号博物馆、陈列馆、体验馆等,宣传展示老字号传统技艺和品牌文化。推动完善老字号博物馆体系建设,推进省内老字号博物馆登记备案、列入名录。

二是丰富博物馆文创业态及文物活化。以老字号品牌文化、非遗技艺、匠心产品为落脚点,基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原则,进一步丰富博物馆文创业态及文物活化,以“馆中馆”形式在具备条件的博物馆内联合打造“山东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体验馆”,开展以文化展示、技艺传习、手工体验等为内容的齐鲁文化传播及展示“山东手造”新业态。

三是加大对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开展老字号遗存文物认定及定级工作,根据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确定相应级别。鼓励老字号博物馆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对于拥有悠久历史和文物遗存但没有设立博物馆的老字号企业,积极引导兴建老字号博物馆,

四是支持建设老字号博物馆集群。鼓励各地依托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古商街探索建设反映中华商业文明、体现行业特色、呈现地域民俗风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老字号博物馆集群,发展集文化、商业、旅游于一体的综合业态模式。深入挖掘老字号的诚信文化、儒商理念等,以文塑旅、以旅兴产、以产彰文,推进文旅商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国潮国货特色经营业态和传统文化消费新场景。

四、下一步工作

各级商务和文化旅游部门将积极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地,为山东老字号与博物馆融合发展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对于认定和定级的老字号遗存文物、老字号文物保护单位,在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企业兴建老字号博物馆,建设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体验馆、老字号博物馆集群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场馆建设、文物保护、藏品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国际交流等方面对老字号博物馆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予以帮扶。

  政策文件: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老字号与博物馆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