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号)《烟台市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承担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烟委人组办发〔2021〕8号)和《关于发布2022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20年6月1日之后从市外(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相关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承建省级以上在建设和管理期内的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层次专家工作站等。
2.项目负责人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20年6月1日之后从市外(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从事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且应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A、B、C类人才中的科技创新人才。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须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预算申请资金最高为50万元,申报单位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高层次人才类)进行申报。
申报网址:http://61.156.14.108:8085/kjjhgl/
联系人: 科技人才科 崔梦姣
联系电话:6789736
邮箱:ytskjjkjrck@yt.shandong.cn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