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烟科〔2020〕3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科技孵化载体的支撑作用,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条件,备案市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烟台市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填报信息(网址:http://www.ytstc.cn/#/front/index,详见附件2),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认定或备案申请。本次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对象包括所有市级培育单位和其它未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不参加本次申报或申报后未通过认定,将不再作为市级培育单位进行管理。

二、时间安排

1. 烟台市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网上受理起始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

2.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24:00。

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照申报书(详见附件3、4)准备材料。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对辖区内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审核、众创空间备案推荐,且报送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媛,0535-6786633

系统技术问题:杨椋,0535-8207050

附件: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烟科〔2020〕40号).pdf

  附件2:烟台市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v1.0.pdf

附件3: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pdf

          附件4:众创空间申报书.pdf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