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教办函〔2020〕56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开发区教育分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美育工作的均衡优质发展,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评选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全市中小学校学生艺术社团。

    (二)评选名额。

    艺术特色学校50所,优秀学生艺术社团100个。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二、评选办法

(一)按照各学校(社团)自主申报,各区市逐级申报、直属各学校直接申报的办法进行。

(二)各区市推荐具有代表性、特色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参加市级评选。推荐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同时兼顾音乐、美术学科、学段和城乡。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同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复核,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市级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名单。

三、评选条件

参照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标准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标准进行申报。不申报艺术特色学校的学校可单独申报优秀学生艺术社团。  

四、其他要求

1.评选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是在艺术教育规范和普及的基础上,鼓励特色发展,树立典型,打造精品,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区市教育部门也应参照市级评选条件和标准,开展区级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的评选工作,通过层层创建活动,在区域内形成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良好氛围。

3.评选出的市级艺术特色学校,市教育局将统一授牌。高中阶段的艺术特色学校,可根据艺术特色项目建设需求,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

4.各区市推荐的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推荐学校(社团)的总结、佐证材料重点突出学校(社团)艺术特色建设情况、特色活动获奖情况等,内容真实、精炼。纸质材料彩色印刷,佐证视频格式不限,时长5-10分钟,每校(社团)提供1-2个即可。市教育局将对推荐学校、社团的各项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者,五年内不得参与各级评先树优活动。

5.请各区市、直属各学校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上报的《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区市汇总表》、《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推荐表》(含佐证材料)、《烟台市优秀学生艺术社团推荐表》(含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上报佐证材料电子稿。联系人:李继秀,联系电话:2101875,邮箱:ytjytwyk@yt.shandong.cn,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

 

    附件:1.烟台市艺术特色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标准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艺术社团汇总表

          4.烟台市艺术特色学校申报表

          5.烟台市优秀学生艺术社团申报表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