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普及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质量效率,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双百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需求,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面向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养殖、农机化、生态环能等行业,遴选100个左右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100个左右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全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标准,注重实绩。严格掌握遴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推广服务机构长期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实绩,把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考察重点。 

(二)分类遴选,统筹兼顾。农技推广机构遴选统筹考虑综合设置的农技推广机构和分行业设置的农技推广机构,主要面向县乡两级,包括跨乡镇的区域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重点考虑科技型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化服务主体,优先遴选具备较为成熟的典型服务模式的主体。 

(三)各级联动,协同推进。遴选工作由省厅科技教育处会同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做好本市农业各行业组织推荐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做好本行业遴选工作。

三、遴选条件 

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主要依据机构建设、队伍状况、运行管理、职责履行、服务效果等情况(参考附件1)确定。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依据服务能力和效果等情况(参考附件2)确定。参评单位或主体可提交获得表彰、媒体宣传或其他证明服务能力或效果的材料。 

四、指标分配 

各市指标数综合考虑乡镇(街道)总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数量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3)。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见附件4和附件5)。申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及相应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二)推荐报送。推荐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分配的推荐指标数量以推荐函附汇总表(见附件6)形式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不得超指标申报。 

(三)遴选确定。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各市推荐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省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必要时对被推荐机构和组织进行现场抽验和材料再核实。 

(四)公示发布。对确定为星级机构或组织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由省厅发布。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部门(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要求和程序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把关。 

(二)推荐函需简要写明组织工作流程及有关情况,被推荐机构排序视为推荐意见顺序。对存在异议的,需处理完毕后再行文报送。 

(三)推荐函及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系 人:孙红滨  孙昊琪

联系电话:0531-67866589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5号419室

邮政编码:250000

电子邮箱:sdnj@shandong.cn

省厅科技教育处

 系 人:赵  海 

联系电话:0531-51789252 

附件:1.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2.星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评价指标体系 

      3.推荐指标 

      4.全省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申报材料格式  

      5.全省星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申报材料格式 

      6.拟推荐星级推广机构及星级服务组织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