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聊城优质专利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优质专利补助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21〕28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聊城优质专利申报工作,鼓励为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开展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利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纠纷。

    (二)申报专利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在聊城市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同一单位或个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专利权人须是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是聊城市的居民(包括持有聊城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

(四)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参与申报过科技奖励的不受限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市优质专利,须填写《聊城市优质专利补助资格申报书》(见附件1)和其他证明材料。

(一)申报书,主要包括:申报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获奖励情况等内容。

(二)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及专利全文、专利权有效性证明(2022年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告。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申报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证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4.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

5.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帮助评审专家了解申报专利在技术、市场中所处高度及重要性。

6.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在专利权利人知情同意书上盖章(签字)(见附件2),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申报中要严格掌握标准,认真筛选,重点选择具有较大发明意义和符合产业政策及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向市优质专利补助工作审核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对前期已申报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得少于5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应清楚完整、突出重点,其它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于申报书后,所有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报送后不得改动。

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将推荐函(见附件3)、2021年度聊城优质专利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纸质合订册(两份)、扫描电子版一并报送市优质专利补助工作审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单位(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审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1月21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地    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623室

联 系 人:赵倩、冯志敏  电话:0635—8519830

电子邮箱:lcscjgzscqcj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优质专利补助资格申报书

            2.专利权利人知情同意书

            3.推荐函

         4.2021年度聊城市优质专利推荐项目汇总表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