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经发科创局、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认定工作
1.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深入企业一线进行核查,出具初审意见。
2.于11月8日前,正式行文将通过初审的推荐企业名单报送我委,包括:区市申报文件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其中运行数据表及附表请用 Office Excel格式。组织推荐企业按照《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答辩材料,通过“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2021年评价工作
1.请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地区2020年及以前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准备评价材料,通过“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在线提交(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2.评价采用在线评价方式,不再提报纸质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附件:
附件1-2: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6:《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pdf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