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展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复评和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及优秀研学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省、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复评、第三批研学实践基地、优秀研学课程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批研学基地复评、第三批研学基地遴选推荐工作
(一)省、市两级首批研学实践基地复评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满3年管理周期的首批省市研学实践基地进行复评。
1.复评范围。
2018年1月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命名的首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我市有5处。2017年8月由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认定的38处首批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名单见烟教发〔2017〕67号文)。
2.复评程序。
(1)省、市首批研学实践基地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复评材料。过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评资格,不再公布原称号。
(2)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复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材料提交至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复评材料进行复审。
3.复评材料。
(1)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告,包括受理情况及审核过程、方式和结果等。
(2)《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复评申报表》、《烟台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复评申报表》。表中“基地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打算”部分可以添加附页。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10张以内具有代表性的图片,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3个以内的视频资料,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格式为mp4。
(二)第三批省、市研学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工作
1.申报范围。
拟申报省级研学基地的要符合《山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拟申报市级研学实践基地的可参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各区市可结合建党一百周年,注重推荐红色文化保护单位。
2.申报数量。
高新区、长岛综合实验区,省、市级各推荐一处。其余区市推荐省级研学基地不超过2处,市级不超过3处。
3.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受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展改革、文化旅游部门对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上报。
3.申报材料。
(1)《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申报表》、《烟台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申报表》。
(2)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
(3)能够证明满足申报条件以及在某领域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佐证材料,包括:10张以内具有代表性的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3个以内的视频资料,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格式为mp4。
(4)基地课程方案,包括课程主题、内容、实施对象、师资保障等。如有多门课程,报送最主要的2-3门,每门课程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格式为pdf。
二、优秀研学课程遴选推荐工作
1.评选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中小学校,依托我省、市范围内教育资源,设计开发并已实践应用的研学课程。其中面向初中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市域内资源开发,面向小学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县域内资源开发。已获奖的省、市级优秀研学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研学课程。
2.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要充分挖掘资源单位的教育素材,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炼研学主题和育人目标,突出思想性、科学性、教育性、实用性、实践性、体验性,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对象精准。所申报课程内容应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阶段和认知水平,课程实施对象应指向特定学段。
(3)内容丰富。围绕课程主题和课程目标,结合所依托资源单位特点,设计出价值独到、思路清晰、表达准确、思想健康、内容充实的课程资源。明确课程组织实施的目标、路径、方法,日程安排合理。
(4)评价科学。有科学、简便、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方式。
3.申报数量
高新区、长岛综合实验区,省、市级各推荐一项。其余区市推荐省级研学课程不超过2项,市级不超过3项。
4.申报程序
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申报程序。
5.申报材料
(1)《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优秀研学课程申报表》、《烟台市中小学生优秀研学课程申报表》。
(2)能够证明课程效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5张以内具有代表性的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1个视频资料,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格式为mp4。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
省级:首批研学基地复评材料直接通过省申报系统上报。第三批研学基地和优秀研学课程申报材料采取市级相关部门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后,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
市级:首批研学实践基地复评材料、第三批研学实践基地及第二批优秀研学课程遴选材料的纸质盖章材料,以区市为单位集中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公务邮箱sjjyc@yt.shandong.cn。
省、市各类申报表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文公告”栏下载。
(2)时间要求。
市级各类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稿、省级第三批研学基地和优秀研学课程的纸质参评材料报送至烟台市教育局,首批省级基地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复评资料至省教育厅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15日。
2.评议结果处理
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成专家组,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的方式进行评审评议。市级通过评审评议的,发文公布名单。省级通过评审评议的,按要求提交至省教育厅。未参加复评或复评不合格的省市研学基地,按规定撤销称号。
3.相关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年内不得推荐申报省市级研学基地。各区市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联系人:烟台市教育局 教科院 李恺,电话:2101828;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社会科 于福全,电话:6020276;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产业发展科 张莉萍,电话:6699127。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三部门省市首批研学基地复评、第三批基地及课程遴选通知(发文公告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