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1〕18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农办经〔2021〕4号)要求,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确定开展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农民合作社申报典型案例主题聚焦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司、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农民合作社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六个方面,具体阐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治理结构、内部监督机制、交易量(额)兼顾资源要素的盈余分配方式,厘清相关主体间的组织关系、产权关系、运营关系和利益关系。

家庭农场申报典型案例主题聚焦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家庭农场的创办主体构成、雇工数量、生产劳动特色、经营管理模式、经济产出效益、财务收支管理、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协作关系,体现家庭农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经验做法。

二、案例标准

推荐报送案例要紧扣主题、突出特色,力求深入详实,避免面面俱到,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语言简洁明了、生动鲜活。典型案例内容包括主体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发展成效、经验启示,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案例要辅以图表和照片原图,照片要符合案例主题,单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以“案例地区序号”命名。

三、申报要求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可推荐报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1个,要对案例质量严格把关,并于2021年7月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典型案例材料电子文档(名称为“市+主体名称+主体类型”)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邮箱。省农业农村厅将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东崛,0531-67866398 

电子邮箱:nchzjjzdc@shandong.cn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